南山律在家備覽手抄稿 第62卷
183舊版.第六十二卷 A
南山律在家備覽手抄稿
舊版第六十二卷.A面
容或不清楚我再說一遍。譬如說我要去殺這個人,這樣。然後,這個人還在,可是
到那個時候,我心裡想:「哎呀,這是非人哪!」既然你要想殺這個人,雖然這個人是
在,可是你心裡面想錯了,覺得這個非人,是不是你就不殺了?不殺了嘛,當然你沒有成
根本罪啊!但是前面這個殺心來說,你有的,是吧!而前面這個殺心所以沒完成究竟是為
什麼?由於現在這個心想把它差開掉了,所以只停到這個方便當中。這個叫作什麼?「心
差」這個方便──心差境,境沒有錯,心差了。所以這個情況,第一種,心差境的方便。
那麼第二呢,
二、境差心,方便。如律,非人人想等。
把它倒過來,把它倒過來。這個律當中說:你要去殺一個人,然後你跑得去了,那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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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候出現一個非人,實際上他不是人,境錯掉了──境差了,所以這個叫「境差」。可是
那個時候,你心裡面把他看成什麼?看成功人。所以你本來要去殺人,跑得去,你還是以
殺人之心去殺他。所以這個心不差,那個時候差的是什麼?「境」把它差掉了,是不是這
樣啊?所以叫境差心。雖然殺心是有,你把他殺下去了,可是原來你要殺的境不對呀,所
以沒有根本罪。這個叫作「境差心」的「方便」,這樣,第二個,這個也是個方便罪。
三、心差境,究竟。
那麼第三種呢,同樣的是心差境,可是卻是究竟的。前面那個心差境只是方便罪,第
三個心差境是究竟罪,為什麼?
如律,婬酒戒,若懷非道非酒想疑,但是正境皆結究竟。
這樣心差,這個譬如說境,境不差,可是心差。譬如說你跑得去,這個律當中婬跟
酒,那個都不開,這樣。「懷非道非酒想疑」,因為這個婬跟酒,純粹是在滿你自己的這
個慾心,譬如說你本來要去喝酒,然後呢,看見這個東西,這個就心差境,境並沒有錯,
你以為這個水,這樣,乃至於你把那水喝進去了,那個心差了。雖然心差了,喝起酒醉不
醉呀?醉了!你還是覺得:哦!嗯!喝進去,喝進去了你心裡還是這樣,所以那個時候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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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面說不開,還是究竟罪;婬,更是如此。這個後面有詳細說明,前面也有詳細說明。所
以雖然心差,但是在這種條件之下是究竟罪。第四個呢,
四、境差心,究竟。
這個境差開了,然後呢,心想不錯,這個也是究竟。下面說:
如欲殺誑張人,張去王來,緣王張解,若誑若殺,是境俱差,齊成究竟。
那麼這個就是前面說,喔!我要殺,殺一個人,殺姓張的,結果那時候境差開了,
那是究竟。或者說騙他,就這樣,騙他這個人。你要騙某人,可是另外一個人來了,你只
要這個騙的話說出來,對方聽清楚,妄語也是這樣。對方只要聽清楚了,對不起,聽清楚
了,你自己的妄語,那我要騙某人,就是這樣。譬如說,我是在這地方隨便說哦──我要
騙你。然後我在這地方的話,說,你在那門口,我就騙你一下。其實我沒看見你哦!別
人跑得來,我騙了他了,這樣。在這種情況之下,是不是境差了,是不是境差?但是我心
不差呀!所以,只要我說出來了,對方也聽見了,那對不起,不管哪一個人來,我犯了妄
語,懂不懂?所以這個叫作「境差心」,心不差,那這個還是究竟。第五個心境俱差,
五、心境俱差,成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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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個呢,
六、即此互差,成究竟。以事思取。
那個祖師告訴我們:「好了,你自己想一想吧,你就了解了。」那麼這一個,等一下
下面的解釋當中,下面這個《行宗》的解釋當中,我們拿兩個例子來一說就清楚了。
七、心境不差,成方便。
心跟境不差成方便,
如出佛身血,境強緣差之類。
心也是、境也沒有錯,只成方便罪。那麼這個是什麼呢?譬如說出佛身血,這樣。因
為或者是境強、或者是緣差,說你要去,譬如說對出佛身血,當然我們要去殺,那個不可
能殺佛的,所以只能出血,只是出一個方便為止。還有呢,我要去殺一個人,這個人也現
起,可是這個人比我強,對不起,我殺不成,所以這個「境」字,所謂境強,這樣;還有
那緣差。這種情況之下,這個心跟境都不差,但是沒有成功我們究竟的罪,所以這個心境
是都不差而成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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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心境不差,成究竟。諸戒並是。」
心跟境不差,心是對、境也是對,那麼這個每一個戒都是,根本罪都在這個上頭。所
以這個差當中分八位,那麼這個八位當中,看看《行宗》的解釋:
《行宗》釋云:「此門八位,前四互歷,後四具兼。
這個「前四」就是心差境,方便;境差心,方便,兩位。第三心差境,究竟;境差
心,究竟。這是互相反過來,心來去差那個境,境差那個心,這是兩個,兩個當中又各有
方便跟究竟,所以「前四互歷」。「後四」呢,具差或者具不差,就這樣,「具兼」。那
麼這個裡邊,
一三全是想差,
第一個、第三個,這是完全是想差。第二、第四是什麼?第二、第四是境差,所以在
這個想差當中不算,所以這個地方全是想差。
五六心境兼差,此門唯收四句。
那麼本門,本門就是想差啊,只收四句。哪四句呢?第一、第三、第五、第六,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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樣。所以說,
二四屬前境差,
第二、第四是屬於前面的境差,不在想差當中。
七八即境想初句,
七、八,什麼叫「境想初句」?人、人想。境是人,然後人想,所以這個都不差。
故此四句皆非科意,句法相從故為八位耳。
本科當中,這個四句不包括在裡頭,只是要說明這個句法。它上面說「句法相從」,
我在這裡已經跟大家說過了,就是我們觀察一個問題,把它全面地列出來,那整個的境界
不外如此,然後你在這個裡邊一一地配置,使事情絲毫無漏。然後絲毫無漏了以後,在
這個裡邊再抉擇哪一些擺在境差當中,哪一些擺在想差當中,哪些是有、哪些無。因此,
經過這樣的嚴密的演繹、觀擇以後,我們對事、理種種,心、境等等,能夠絲毫無差地了
解,於是準之去行,就一點問題都沒有。那麼在這地方停一下,停一下休息幾分鐘,我們
下面繼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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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繼續下去。想差,那個想差當中看那個第二段:
《戒疏》續云:「就此想中。
這個前面不是個想差嗎?
或有從輕向重。如殺盜畜生,轉想向人者是。
那個想差當中,就是心裡面,有的想差本來是輕,經過這個一差變成功重。那麼他舉
一個例子,像殺或者偷像畜生的東西,那麼這個「轉想向人」呢,就「從輕向重」。我舉
一個實際上的例子,說我本來要去偷一個東西,本來這個東西是畜生的,這樣,屬於這個
畜生的;那麼我到去偷的時候,心裡想想:「欸!這個弄錯了,這是人的。」但是我還把
它偷回來,就是這樣。所以那個時候叫「轉想」想差。想差,這樣的想差的話,本來是畜
生、畜生想,然後你去殺也好、去偷也好,這個罪比較輕。現在這個境並沒有動,然後想
差──你把它看成功人的東西,人的東西而去……。是由於這樣的想差的話,比本來的罪
重,所以「從輕向重」。進一步下面:
或從重至輕。即反上句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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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面了解了,下面就了解了。第三呢,
或互轉者。如彼婬酒,俱是正境,想疑或生無非究竟。」
那麼「互轉」,或者是前面那個畜生想人、人想畜生,這樣。婬跟酒,那不管,那
個都是「正境」。所以這個後面會告訴我們,為什麼有的是重、有的是輕。所以或者這個
經過想差了,從輕到重,或者從重到輕,或者不管怎麼轉都是!這個是想差部分,再下面
呢,疑心。看《戒疏》:
第六項 疑心
《戒疏》云:「第六疑心方便者,相對義張八位方盡。
這個疑心跟想心差不多。可是想心是決徹的,疑心就是除了這個以外,這範圍比較
廣。同樣地分出這樣的八種情況來。那這個哪八種情況呢?「我疑他、他疑我,方便」;
下面呢,「我疑他、他疑我,究竟」,這個一二三四。再下面呢,「自他俱疑,方便;自
他俱疑,究竟」,五六兩位。最後呢,「自他俱不疑,方便;自他俱不疑,究竟」,七八
兩位,這個八位。現在我們把文看一下。第一個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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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疑他,方便。人非人疑也。
我懷疑他,那麼這個是個方便,人非人疑。這個什麼情形呢?那麼這個《行事鈔》上
面有這麼一段說,譬如說我要去殺他,這樣。殺,這是我是行殺者,他是我所對的境,那
麼那個時候起了個疑心:「嗯?到底是、不是呀?是、是不是呀?」那麼如果說想心的話
──我想,那麼跑得去,那一下就下去了;疑的話,對不起,到這一種情況之下,想了一
想,或者疑起什麼……。這個疑心不決的話,為了避免,所以他這個心就停止了,這種叫
作「我疑他」,只停在方便當中,所以說「人非人想」,這是一種。還有呢,
他疑我,方便。
什麼叫「他疑我,方便」呢?說別人來懷疑我。
身現妄語相,前疑不了是。
他懷疑我,然後呢,這個時候方便。譬如說我要騙人,騙人的時候不是嘴巴說,我啊
用身體來表示。他問我:「你看見沒有?」然後呢,我做一個動作似是而非,弄了半天,
他也並不了解我到底表示些什麼,是吧!所以這是他懷疑,他弄不清楚呀!這種情況說
「前疑不了」。所以他疑我,但是這個並沒有究竟,所以是第二。第三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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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疑我,究竟。我疑他,究竟。
就是上面這個「他疑我、我疑他」都是方便,現在呢,「他疑我、我疑他」都究竟,
這個是什麼狀態呢?
如口造語業,但使言章了了,不問自他疑也。」
就是說,我嘴巴上面來說妄語,我騙人。結果呢,我騙人,假定現在說一個比喻來
說:「喔,我現在作了什麼了!」佛門當中通常說證果或者什麼等等。譬如說我們現在
說,來騙人吧,在世間來說,我是一個什麼身分哦!就這樣。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我是騙
人,是不是這樣啊?我是騙人,所以我嘴巴裡邊說出來了,說「我是某人」,我的「言
章了了」。那麼旁人──那個對方聽見了,但是他懷疑我,說:「這個到底他說得對不對
啊?」是不是他疑我啊?清楚不清楚?但是他疑不疑沒有關係,我要說的妄語是不是說究
竟啦?他也聽清楚啦?那麼這種情況之下,雖然「他疑我,究竟」。
還有,「我疑他」,我也跟他說這個話。說完了以後我要騙他,我就心裡想:到底
他相信不相信啊?是不是我疑他?但是不管他相信不相信,我確實要把這個話說得清清楚
楚了。所以我疑他也好、他疑我也好,這是「口造語業,但使言章了了」,是「不問自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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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也」,這個都是究竟。那麼下面這個《行宗》的解釋容易了。我們再看「《戒疏》續
云」,很有意思!
《戒疏》續云:「上四句單疑也。今此雙舉,何者是耶?
現在上面那個疑心當中,疑心當中我所舉的只舉了四句,對吧?四句。如果說像八位
當中的,下面這個另外的四句──「自他俱疑,方便、究竟;自他不疑,方便、究竟」,
說「今此雙舉」,那、那這個「雙舉」應該怎麼辦?所以他就下面緊跟著說:「自他
俱疑,成方便。如身口互造也。」然後下面,自他方便(編者按:揣師意,指自他俱
疑),「即成究竟者。妄語言了也。」最後,「自他俱不疑,成方便。如出血在佛
也。」最後「即成究竟者」,應該還是說「自他俱不疑,即成究竟者」,「一切戒是
也」。那麼就「雙舉」這一個。
那麼我們把那個雙舉的也說它一說。什麼叫「自他俱疑,成方便」呢?那就是像「身
口互造」,就這樣。那麼,這個身口互造,你們能不能舉一個例子來說一說?什麼叫身口
互造?那我現在說一個比喻噢!它那個上面不是說身口互造嗎?就是說,本來說妄語要嘴
巴講,現在我用身來表示,就這樣!於是呢,譬如說他這樣,我去騙他一下──表示一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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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作我想騙他,我想騙他,就是這樣,那個是身口互造,就是身造語業,換句話身造的口
業。結果在這種情況之下,我表示了,他沒有弄懂。他沒有弄懂,是不是他疑我,是吧?
第一個。還有呢,我想:「嗯?他到底弄懂了沒有?」是不是我疑他?在這種情況之下,
不管這兩個什麼,都是方便,都是方便。
下面呢,「自他俱疑,成究竟者」,同樣的,妄語的言了了,你不是用身造,用嘴巴
說出來──我說出來:「我、我……。」這樣。譬如說世間來說,假如我是個騙子,我就
告訴人家說:「欸!我是一個警察,我是一個什麼官。」就這樣。那麼我想騙人,這個妄
語說得很清楚,對方也聽懂,就這樣。但是聽是聽懂了,在這種情況之下我也說清楚了,
是不是言章了了?但是他懷疑我:「這個傢伙說得對不對呀?」是不是他疑我?然後我也
懷疑:「嗯!騙了他,他到底信不信啊?」雖然我想騙他,可是我懷疑他。當然還有其他
的內涵噢!其他輾轉的內涵不細說。這個兩種情況之下自他俱疑,但是呢,我說出來的
話,他是清楚明白地了解了,所以這個是究竟。
那麼,「自他俱不疑,成方便。如出佛身血。」就是這樣。哦!你去害佛,我也曉
得這是佛,佛當然是……這個都不疑,那就像這個,那永遠、這個是永遠只有方便。那麼
最後,自他俱疑(編者按:揣師意,指自他俱不疑),「即成究竟,一切戒」,也就是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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樣,像前面完全一樣。
那麼這個呢,就是疑心。如果把想、疑兩個配在一塊兒,一配對,那這裡邊你就很清
楚了。實際上呢,真正臨事的時候,我們應該把這兩個狀態都放在這地方。這個心裡面經
常這種情況會出現,經常會出現,所以這兩樣東西了解了,那就對!
第七項 善心息
第七項。那麼這個〈緣差不成章〉當中,最後一個闕緣叫「善心息」。看文:
┌ 初 正明
└ 二 釋難 ┬ 初 問
└二 答文 ┬ 初 正答
└ 二 引例
《戒疏》云:「第七善心息方便者。如欲造罪,身口雖發,未鄰究竟,忽起善心便
止前業,壅礙不暢但居方便。」
我們看一下下面的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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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行宗》釋云:「初正明。
那麼,就正式說明什麼是善心息。說鄰近者,
鄰,近也。云忽起者或因他勉,或遇勝緣,或思佛戒,或畏因果。若非此類,善心
寧發。居方便者前心中罪。」
那麼在這裡就告訴我們一件事情,說什麼叫善心息呢?譬如說我們本來要去犯一個罪,
那麼已經腦筋動了,身口也開始去。譬如說,我要前去殺人、要去偷東西、要去騙人,這
樣。那時候跑到路上面,「嗯!」還沒有把這件事情完成之前,還沒有完成之前,那麼說
「未鄰究竟」,換句話說,你要殺還沒有完成殺的究竟,盜等等都是如此,忽然生起這個善
心。因為生起的善心哪,所以就不再犯那個罪,所以「便止前業」,那個只停住在前面起因
這個方便當中。那麼這個因,他上面說「或因他勉」,別人的勉勵,這樣;「或遇勝緣」,
或者遇見一個特別的,譬如說我們要做一件壞事,忽然之間遇見我們心目當中景仰的,現
起:「哎呀!不行、不行!不行、不行!」這樣。或者普通的一個朋友他來一勸,我心裡
面……。或者想到:「喔唷!我是受了戒的人。啊,這是不可以!」也許忘記掉了,也許這
樣;或者想到因果。那麼這個這樣,所以由善心一啟發,於是這個造罪的這個究竟就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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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。但是前面起心這個罪,所謂「前心」,單單那個前心,那個前心部分的罪。繼續,
《戒疏》續云:「問:此乃善心生,今何言息?
說叫作「善心息」,那個明明是善心生起來,你怎麼叫善心息呢?他有個回答。其實
這個回答,前面在一百一十三頁「境強」當中已經回答過了,是吧!這個境強不是罪緣,
因為境強所以使得你不能成就欲造之罪,停在因當中,就是這樣。所以稱這個並沒有造罪
──闕緣,這個叫作境強。現在由於善心止息了我們造罪,所以這個闕緣叫作善心息。現
在看回答:
答:實如來問。向若不生,惡必趣果。由此善心能息惡想,即所息處號為方便。
回答說:是的!就正如同你前來提出這問題,是善心生不是善心息。假定這個善心不
生起的話,那個造惡啊,一定會造得究竟,單單這個因沒有東西終止它,這個惡因會造成
這個惡果。由於現在這個善心生起能夠止息這個惡念,於是,是所息這個地方來說,稱它
為叫善心息方便。那麼下面舉例:
又如律文,捨者中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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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當中很多說捨者中罪。
捨時非罪。
捨不是個罪啊!
由能捨故,前惡不至後果,故號前因為方便也。」
由於能捨啊,所以「前惡不至後果」,所以就稱這個前面這個不至果的因,稱它為方
便,「故號前因為方便也」。那麼這個是善心息。
到這地方為止,關於「闕緣不成」所列出來的相,七種一一都說明。這個七種相,就
是善心息當中第一節的「顯相」,那麼第二節叫作「校量」,看文:
第二節 校量
《行宗》云:「二校量者即總料簡前七位也。」
把前面這個七種,總共地來加以抉擇、說明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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┌ 初 明多少寬狹 ┬ 初 自造置具多少 ┬ 初 標示
│ │ └ 二 別釋 ┬ 初 明自造故多
│ │ └ 二 釋置具則少
│ └ 二 剋漫寬狹 ┬ 初 明剋心寬
│ └ 二 明漫心狹
└ 二 心境分別
《戒疏》云:「初以自身造境,對置殺具,明方便多少者。
我們看!就是這樣,第一個來校量、來比較一下。怎麼比較呢?就是說你去做一件事
情,譬如說殺,或者自己親自去殺;相對的另外一種呢,不是自己去殺,放一個殺的工具。
譬如山裡面那個山胞啊,他埋一個坑坎放在這裡,或者我們去要捉老鼠,做個老鼠籠,現在
還有那個捕蟑螂的這些東西,對吧!這個就是並不是自身去殺,是相對地放一個殺的工具。
在這個裡邊就要看一看了,為什麼要看一看呢?前面我們列每一項的話,譬如說舉幾個緣,
是吧!人、人想、人疑等等,像有這種狀態,這個是每一個都是成就他造罪的條件,或者叫
作方便。所以,自身跟所置的殺具,在這個裡邊不太一樣。因此我們前面所列的,在這種情
況之下有所遺漏,不完全,所以要比較一下,這清楚不清楚?現在我們看文,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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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自造境,具七方便。 設置懸擬,既非自身,故闕想疑,但五方便。」
那這地方就說明告訴我們,就這樣,前面那個「闕緣」一共有七種,那個完全是自己
去作的。如果說你「設置懸擬」,譬如說放一個老鼠籠、挖一個阱坎,那不是自己去,那
個時候老鼠籠會不會想一想:「欸,這個是不是老鼠?我不要捉牠。」會不會想這個?這
個想心跟疑心兩個就沒有了,對吧!所以在這個地方,這個七個當中啊,就少掉了這兩個
──就是「五方便」。像前面這些校量,這些東西辨別,一方面可以說文滿有趣,另外一
方面,實際上這個內涵的深細,那我們就會看得出來。那麼《行宗》的解釋:
《行宗》釋云:「初明多少寬狹二,初自造置具多少又二,
這個地方分二,一個「自造」以及「置具」,有多、有少。這個裡邊,
初標示。 身自下別釋,
下面就「身自造境,具七方便」哪,個別說明。
初明自造故多。 設下次釋置具則少。
「初明自造」,自己造所以多,有想、疑。下面呢,「設置懸擬」的話,那麼設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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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,放東西放在那裡──少。
以想差疑心必約到境,
這個想差跟疑心都是人親自去,所以自己親自到。
懸擬相成不可論故。」
事先放在那裡這種情況,那不能……這個對境的時候,無所謂想、疑了。那個是從這
個地方去校量,下面呢,還另外一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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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山律在家備覽手抄稿
舊版第六十二卷.B面
《戒疏》續云:「剋心辨差,其境則寬。以元在張。王非畜杌,後來差故。
這個第二種呢,這個寬窄就看心裡面的「剋、漫」。什麼叫「剋」呢?剋是一心一
意,剋定的;「漫」是漫無對象,在這個地方有它不同地方。譬如說我要去行殺,我說我
這樣去專門殺某人,就這樣,那麼這種情況之下去辨別的話,那麼這是一種;還有一個是
漫心。
說,所以剋心當中,剋心當中辨別這個「境差」,這個境就很寬、很寬。這個什麼叫
境差呢?這個境界差開掉了,境界差開掉。就是說我要專門殺張某人,前面的說了「專殺
張人」,然後這個對象只要不是張某人,這個對象就是「境」是吧?所以這個是境差的條
件很寬、很寬,現在清楚不清楚這個?只要不是張某人,所有其他的人來也好,所以下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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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:你原來的目標只對著姓張的人,其他的人姓王的人、姓李的人,不管哪一個人來,不
是;然後非人來,全部不是;畜生來也不是;杌木來也不是。所以這個境差這個條件是不
是很寬哪?所以,不管是餘人、非人、畜生、杌木,後面來把這個境界差開了,這個時候
境差很寬、很寬。那麼下面叫:
漫心辨差,其境則狹。
「漫」是漫無標準的,漫無標準地來辨別這個境差的話,那這個境差就很狹、很狹。
說不管三七二十一,我反正要去殺呀,就這樣,所以這個漫無標準的。那麼只要有來,這
個時候就是這個境差這個就很有限。哦,說不管什麼人來,我要殺張固然要殺,王也殺,
人殺、非人也殺,這樣,然後畜生也殺。只有一個什麼?只有一個木頭來,那個木頭當然
不是殺。所以這個境哪,這個就很狹、很狹,這個緣差的這個境很狹。
以通三趣,有境齊害。
人、非人、畜生這三個境界,只要有境,我漫無標準地統統害。那麼這種情況之下,
這個境差只有一種什麼啊?杌木這個境界,那對不起,這個就分。所以啊,
205舊版.第六十二卷 B
唯有杌境,用分輕相。」
除了這個以外,這個不但有、無,而且還輕、重。那麼下面解釋,這個解釋我們了解
一下,實際上那個心裡面的狀態。
《行宗》釋云:「二剋漫寬狹。言寬狹者謂異境多少也。初明剋心寬。王非畜杌即
四異境。
說「王」是人異境,「非」是非人境,「畜」是畜生境,「杌」是杌木境,這四種
都是。
次明漫心狹。
那已經說過了,是呀!
杌境輕者非情無過,止有方便。 上據大漫。若約小漫,
上面說這個大漫。漫還有大漫、小漫,什麼叫小漫?
如欲通害人趣,望剋為狹,對大猶寬。」
南山律在家備覽.手抄稿 206
這個大漫跟小漫要說一下,還有一個叫小漫。這個漫心,他上面說不管誰都來殺;還
有一種呢,就是我只殺人,可是這個只殺人哪,「望」,對某人來說它是比較寬,可是對
其他的非人、畜生等等來說的話,不一樣,是吧?所以這個叫小漫。所以真正論那個心情
的話,就是剋心、還有大漫、還有小漫三種,那麼這個到後面的時候還有說明。我們繼續
下去。
《戒疏》續云:「二心境分別。境差,境強,緣差,據前境論。闕婆塞緣,想,
疑,心息,據自心辨。」
那麼這個校量是另外一種方法來去看。說,前面闕緣所列七種情況,現在以另外一
個標準去衡量,哪幾個說境、哪幾個說心,所以心跟境來去辨別一下。「境差、境強、緣
差」這個是完全從境來說的;另外呢,「闕婆塞緣、想差、疑心、善心息」,這個是從自
心方面來說明它,這比較容易了解。那麼到這個地方為止,把「闕緣不成」那一部分也講
完了,也講完了。下面再看第七章,第一百二十三頁「境想分別」。
第七章 境想分別
207舊版.第六十二卷 B
境想分別中分為五節 ┬ 一 明制意
├ 二 明有無
├ 三 定四五句
├ 四 互四五句
└ 五 輕重
這個我們一一地、仔細地看一下。翻過來一百二十四頁,那個五節當中的第一節,說
明這個制定這個的原意。
第一節 明制意
《戒疏》云:「初明制意。若無境想,不可定罪輕重。」 《行宗》釋云:「以心
有是非,境有錯誤。婬酒,前三句重,後二句輕。餘戒,初句相應故重,後四句乖
差故輕。」
那麼說明這個,說假定沒有這個「境想」的話,對這個境界的想──心裡狀態的話,
你沒辦法定那個罪的輕重。所以在這個,我們在論上面,已經說得很清楚。實際上真正最
重要的這個裡邊哪,是心境交涉當中那個心本身很重要,通常很多情況之下定那個罪,就
南山律在家備覽.手抄稿 208
從這個地方來定出來的。所以那個再加上心境互相地交涉,這樣,所以說「心有是非」,
正對著「境有錯誤」等等。那麼這個裡邊所對的境不一樣,以五戒來說,五戒來說,那這
個下面婬戒、酒戒「前三句重」,然後「後二句輕」;「餘戒」呢,「初句」──只有第
一句是重,後四句都比較輕。下面他一一個說明,一一說明,我們說明了,就了解這個制
意的內涵。
第二節 明有無
《戒疏》云:「二明有無者。準律約戒,不必具有。今解,無者是略無也,無別
所以。」
或有、或無,從律上面來看,不一定每一個都有。這個地方我們要用另外一個表來看
一看,那麼大家都才能夠了解。在這個一百二十四頁上面,通常所謂列為五句或者四句。
實際上那個境想交涉當中正列的時候,應該有八句。這個八句我在這個上頭有一個表,
那麼我在這裡也許你們看不清楚,我唸一下給你們聽了,你們就很清楚了,你自己可以
列一個表看一下。「人──人想、人疑、非人想、非人疑」,是不是四句?這個境跟想交
涉當中──啊!是這個境,然後或者是:他是人、人疑兩種,是或是非人想、非人疑,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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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;倒過來,非人也是人想、人疑、非人想、非人疑,是不是八種啊?可是這個裡邊只列
五句,那麼這個為什麼原因?這為什麼原因?這個這裡先不回答。你們自己想一想看,這
也是相當有趣的一個問題。
那麼現在說這個八句當中不一定都有,這個是提示我們。但是這個「今解,無者是略
無也」,有的又把它忽略掉了、把它略去,可以略去的又把它略去掉了,不是別的。這個
提示對我們很重要,你們把它列這個八句以後啊,自己去細細地辨一下。不妨作一個考試
吧!這個考試對你們非常重要,很重要!你們每一個人寫出來,好在這個到下一堂課了以
後交上來正好,我會在那個地方再一一仔細地告訴你們,那麼你們那時候對這個內涵就很
清楚了。
那麼現在先看一下,先看那個小註。「五戒八戒中,律出境想句者,有殺盜婬妄飲
酒非時食六戒。今依《資持記》中引律四重戒句法,具錄如下。餘可準知。」那麼這
個小字就是弘一大師加上去的,說既然是《在家備覽》,應該不僅僅是五戒,還要有一個八
戒。所以這個既然在這地方呢,講那個境想的話,應該八句都列。所以現在只列五句的話,
這是引《資持記》當中,只是把那個四個重句列出來,那其他的可以照著這個比對一下,也
就可以了解了。現在那個四個重戒我們看看:婬、盜、殺、妄。先把那個看一下:
南山律在家備覽.手抄稿 210
婬戒五句 ┬ 道作道想 上罪
├ 道作非道疑 上罪
├ 道作非道想 上罪
├ 非道道想 中罪
└ 非道非道疑 中罪
「道作道想、道作非道疑、道作非道想」,這個三個都是上罪;「非道道想中罪」,
「非道非道疑」是「中罪」,那麼這個五句。
盜戒二重 ┬ 過五四句 ┬ 有主有主想 上罪
│ ├ 有主有主疑 中罪
│ ├ 無主有主想 中罪
│ └ 無主無主疑 中罪
└ 減五四句 ┬ 有主有主想 中罪
├ 有主有主疑 下罪
├ 無主有主想 下罪
└ 無主無主疑 下罪
盜呢,只有二重,說過五、減五,因為這過五這個是個非常嚴重的根本罪,減五的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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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比較、罪相比較輕,所以他一一把它互列。「有主有主想、有主有主疑、無主有主想、
無主無主疑」,那個過五是這樣,減五也是這樣。這裡邊少掉一句,少掉一句,你們有沒
有注意?少掉哪一句?(弟子答:有主無主想。)對!少掉這一句!為什麼少掉?(弟子
答:没有罪。)對!「有主無主想」,去偷東西的時候,你一定是要想偷別人的,你看見
沒有東西的時候,要不要偷啊?沒有主的人當然,你覺得沒有主的嘛!所以在這個雖然是
有主物,如果你的心目當中覺得是無主的,那不叫盜。清楚不清楚?所以它那個有無就是
這個樣。
所以盜戒呀,「有主無主想」,雖然它自己是有主的,可是你腦筋當中你覺得
「嗯!」你以為……。不過這裡注意噢!不要說你明明去偷東西,「啊!我只要把它想成
功無主。」這個完全是騙自己呀!還罪加一等哪!這個我們要了解,就是內心當中很清
楚、很明白的。所以這個戒上面告訴我們叫可學、不可學,這一件事情「不可學迷」。這
並不是說這樣;你腦筋當中很清楚,但是就是迷糊掉了,並不是欺騙自己,或者乃至於其
他的等等。
那麼殺戒也是五句,妄戒也是五句:
南山律在家備覽.手抄稿 212
殺戒五句 ┬ 人作人想 上罪
├ 人作人疑 中罪
├ 人作非人想 中罪
├ 非人人想 中罪
└ 非人非人疑 中罪
妄戒五句 ┬ 人作人想 上罪
├ 人作人疑 中罪
├ 人作非人想 中罪
├ 非人人想 中罪
└ 非人非人疑 中罪
那麼這個一共這個地方四戒,婬、殺、妄這個三戒都是列出五句來;盜戒只有四句,
不過雖然四句,由於過五跟減五兩個內涵不一樣,所以它兩個都列在這個地方,這兩個不
一樣,所以判的罪也有不同。那麼這個是就是「有無」。
這個有無裡邊,我剛才一個問題你們哪,重新再提一下:應該是八句,為什麼現在
列了五句跟四句?同時剛才有一個問題,已經有人提出來了,「有主無主想」沒有罪,沒
有罪要不要列進去?當然不要列進去。所以八句當中少掉一句嘛還有七句,那麼這個剩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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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七句你們怎麼弄?這地方就是一個讓我們自己認真深細觀察,那曉得祖師列這個東西的
時候原因何在,他總要把我們所對的事、理、境、想,那個境界,能夠包攬無遺,就是這
樣,認識得清楚、抉擇得絲毫無差,準之修行,那麼才能夠產生我們所期望的。
第三節 定四五句
┌ 初 標
└ 二 釋 ┬ 初 輕重明定五
└ 二 犯不犯明四五 ┬ 初 標舉
└ 二 別釋 ┬ 初 明定四
└ 二 明定五
「定四五句」,那個在一百二十五頁上頭,現在先看那個文:
《戒疏》云:「三定四五句者。」
那麼這個或者是四句,或者是五句。有一種情況是確定的,不是四句就是五句;有一
種情況,這個四句可能會變成五句,五句會變成四句。那麼這兩類,分在這個第三節、第
四節當中講。現在那個第三節就是確定的,那麼現在我們看一下這個文。
南山律在家備覽.手抄稿 214
《行宗》釋云:「以律中列句,四五不定。如婬殺妄三戒並五句,盜戒四句。
說這個律當中所列出來的這個句子,四句、五句不一定。那麼講到這個,我們一開
頭的時候說,一共有八位,一共有八位,我想這個八位你們都研究過,等一下我們再來討
論。那麼這個八位當中定出來,這個律當中只定或者四句或者五句。那麼哪一種情況是四
句?哪一種情況五句?下面說明了,婬、殺、妄三戒都是五句,那麼這也就是上面這個
表,我們看前面的婬、盜、殺、妄。那個婬是五句,殺是五句,妄是五句;那麼盜呢?只
有四句。那麼為什麼,他下面說:
但由第三一句結罪有無,故句法不定。
這個第三句是什麼呢?第三句就是,我們看那個殺:
如殺戒,人非人想,轉想中罪,本迷下罪。以作非人殺故
「人作非人想」,這樣,這是第三句,如果說擺在盜當中的話,那「有主無主想」。
這一句有的是有,有的是沒有。如殺人,第三句是「人非人」。那麼這個時候,「轉想是
中罪,本迷是下罪」,這樣。這個不管是中罪、下罪,那都有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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盜戒無第三句者,以有主無主想,轉想亦中罪,本迷無罪。以無主物 非罪緣故 」
盜戒呢,說「盜戒無第三句者」,盜戒卻沒有那一句,為什麼?「以有主無主想」,
這個擺在盜戒當中,那就是「無主無主想」。那個無主想,轉想是中罪,本迷就根本沒有
罪。雖然是有主之物,他根本不曉得,當作無主之物來處理,那他沒有罪,沒盜心,所以
在這種情況之下,這一句就沒有了。所以說,或者五句或者四句。那麼再下面看,說在什
麼情況之下五,什麼情況之下是四,看文:
《戒疏》續云:「若輕重相望,境是可學,生不可學迷,同是五句。」
從重、輕方面來看,這樣。那麼這個如果是說本來應該很了解的,可是對境的時候,
臨時由於這種不可避免的錯誤──不可避免的錯誤,這種「不可學」通常我們就是說,譬
如說,你平常事情認識很清楚,今天忽然迷糊掉了,或者是腦筋不清楚,乃至於有人到這
個情況之下就是……。我們像常常會有這種狀態,那麼這個把它弄錯了。那麼這個情況之
下說,雖然迷還是有罪,我們看一下下面這個文就了解了。
《行宗》釋云:「初輕重明定五。
重輕定五,這個迷只是轉重為輕,雖然轉輕了還是有。
南山律在家備覽.手抄稿 216
迷重為輕,如人作非畜殺,有主作非畜盜等。皆緣罪境,定有第三句,故同五
句。」
這個是人,你把他弄錯了,當作非人、當作畜生,就是這樣。那麼雖然這個罪比較
輕一點,還是有罪。所以,這個是五句。還有呢,有主物你當作無主這樣的話沒罪,可是
你有主物把它看成非人、畜生的這樣去的話,那你內心當中還是有主的,不過這個罪緣減
輕。所以在這種狀態,心所緣的都是有罪。那麼這個一定有第三句,所以這個是一定的
──五句。那麼哪一個是四句呢?看下面:
《戒疏》續云:「若犯不犯相形,則四則五。
有一種情況是犯,有一種情況不犯,那麼犯的是五,不犯的那就有四句了,現在他下
面說明:
謂前後俱迷,非緣罪境,即定四句,除第三位。如無主想等。
你根本不知道,所以那個時候,譬如說我們剛才說,雖然這個東西是有主的東西,可
是你根本不知道這是有主人的,你覺得這個是無主的,那你就把它拿走掉了。所以在你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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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上面本來並沒有起這個盜心,所以心裡面所緣的,並沒有起盜之罪。這個狀態之下,第
三句就沒有了;所以就「有主無主想」。所以這麼狀態的話,第三句沒有了,那麼五句當
中只剩四句。另外一種情況呢,說一定是五句,哪一個呢?
迷雖是定,而緣罪境,即定五句。
你是弄錯了,可是這個迷怎麼辦呢?那就是「緣罪境」,你心裡面還是有這種起犯之
心,那一定五句。舉一個例子:
如非道想,非人想,減五想等。」
像譬如剛才說,人,現在你把他弄迷糊掉了,把他看成功非人、把他看成畜生。還
有呢,盜,這樣,你本來這樣,說你要去盜的這個,結果你以為……譬如說這個前面叫
「有主無主想」,現在「五」變為「減五想」,你盜的東西,這個東西你以為:啊!這個
東西不太值錢的,好了嘛兩、三塊錢,就這樣。所以那個時候他雖然是迷糊掉了,實際上
這個很值錢哪!你把它看成兩三塊錢,那個是同樣的迷,同樣的這個有錯誤,可是這個盜
心還在。那麼這種狀態的話,還有!所以這樣的話,那一定是五句。這個了解了,我們看
一看解釋:
南山律在家備覽.手抄稿 218
《行宗》釋云:「二犯不犯明四五中,初標舉。
犯、不犯來對明,相對比地來說明四句、五句。「初標舉」,第一個就是「犯不犯
相形」。
謂下別釋,初明定四。無主想者律無此句。
這個很清楚。
迷雖下次明定五。此即總收輕重二位。減五想者此謂盜戒若作無主則是四句,
「迷雖下」,雖然你同樣地迷,但是一定五句,那麼這個是「總收輕重」。「減五想
者」,說盜戒,「作無主」就變成四句,盜戒當中如果是有主物看成無主,那是四句。有
主物本來是重的,你迷,變得少一點,那就是這個減五,這個兩個不一樣,說:
若盜滿五迷為減五亦隨結犯故入五句。
你去盜,犯那個盜戒它有一個原則──過五錢是重罪。然後,雖然這個東西是過了五
錢,你弄不清楚,以為它不過五錢,以為什麼?一、兩錢。所以這個意思,那麼還在犯,
因為你有緣罪心在,仍舊是五句。所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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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顯隨義不定,不必依文。」
所以上面這個文,就告訴我們「則四則五」。什麼叫「則四則五」呢?說這個到底是
四句、五句,不一定!看你實際上對境的時候那一種心理狀態,所以看它那個實際的內涵
來確定,這樣。那麼這個是「定四五句」。下面:
第四節 互四五句
這個「互四五句」呀,四句可以轉成五句,五句可以轉成四句,所以這個互相可以轉
變的,不像前面的,是這樣就是這樣。那麼我們看文:
┌ 初 標
└ 二 隨釋 ┬ 初 從四至五
└ 二 從五至四
《戒疏》云:「四互四五者。由是可學生不可學迷,即互輕重。
或從四以至五。
前面同樣的可學轉成不可學,有一個從犯、不犯看,有一個輕重轉變。剛才我們說,
過五迷成功減五的話,這是輕重的轉變,是吧!所以在這樣的轉變的話,四句變成五句,
南山律在家備覽.手抄稿 220
五句變成四句,所以或從四變成功五。那麼什麼情況之下本來只有四句變成五句呢?
如實無主體唯四句,後轉為主即為五也。
說本來譬如這個無主想,那個真正盜的話,一定是指什麼?這個你不覺得,你心裡
面並沒有起盜心,那麼這個情況之下拿的話,一定沒主人的。這實際上,不是!後來你又
想:「嗯!這個是有主的嗎?」就是這樣啊!那麼在這一種狀態當中你轉,或者是轉疑或
者轉想的話,雖然盜當中沒有這個,可是那一句在這地方因為你那個腦筋當中一轉的話,
它就有了,這樣,所以四轉為五。反過來呢,就是五轉為四,
若本緣人,轉想當杌,約從後心則唯四句。」
你本來緣的是人,後來把他看成功木頭,如果從木頭那一方面去看的話,你對木頭根
本沒有,所以木頭根本不可能你對它有傷害之心。那麼這個是就是四五互轉的情況,我們
看一下那個《行宗》的解釋。
《行宗》釋云:「初標。 二隨釋二,
「初標」,第一個就是特別地說明、標明這個什麼是四、五。那麼下面來解釋,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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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、「隨釋」分為二:
初從四至五。
初是從四至五,那麼下面呢,從五至四。「從四至五」是怎麼樣呢?
即約前心本迷,後心轉入罪境故。
前面你本來不了解,你也並沒有犯罪之心,但是後來你覺得:「欸?」起心裡面或
者想、或者疑,這樣的一個轉變。那麼那個雖然本來是無主的想法,你一起心,這個就有
了。「二」,反過來說:
二從五至四。亦合標云從五至四。
因為它那個《戒疏》裡邊沒這一句,所以《行宗》說應該加這一句。那麼就是
謂本是心境相當,
就是心本來是緣的人,後來呢?
後轉緣非罪境,故云轉想。當杌即人作杌木想。」
南山律在家備覽.手抄稿 222
後來你想:「嗯,這個不是人嘛!」那你的心當中去轉變過來了。所以對這個杌──
杌就是木頭,對這個木頭來說,你本來就沒有這個心嘛!所以說,人如果作為木頭一想,
對這個木頭你本來沒有心,所以這個、這個就沒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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